发布时间:2012-11-27 07:00 浏览次数:1219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 2013 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对象:
预计 2013 年毕业的所有在籍硕士生和博士生。已经于去年或更早摄像但未按时毕业研究生不必重新摄像。
2 、指定电子信息采集单位:
由北京市教委指定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
3 、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
(1) 集中采集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12 月 9 日(周日)-- 2012 年 12 月 10 日 (周一 ) (上午 8 : 45-12 : 00 ,下午 1 : 00-4 : 30 )
(2) 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
(3) 地点:第九教学楼(九教)中心报告厅。(提示:为避免因个人采集造成学历信息错误而影响毕业证书上网的问题,若无特殊原因,请广大同学尽量采取集中信息采集方式 )
4 、收费: 15 元 / 人。
5 、信息核对:研究生可于信息采集 1 个月后上网核对个人信息,网址为: www.chsi.com.cn 。
6 、要求:
( 1 )集中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按规定的时间段采集信息。
( 2 )请研究生自觉排队,保持正常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填写的顺序号照相。
( 3 )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 和身份证 便于核对。
( 4 )信息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请广大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听从摄影师的指导。
( 5 )研究生务必正确认真填写本人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示:
1 、 如未在集中时间采集信息,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进行信息采集,并将采集的整版纸质及电子版照片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逸夫楼东 803 室),以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制作。
地址: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 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 )中国图片社, 乘地铁在宣武门站下即可。
联系电话: 63071026
2 、 教育部教学司〔 2011 〕 6 号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 的最新要求,为确保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2011 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将无法成功完成即时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提供网上学历、学位查询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这一重大变化,认真严肃对待毕业电子摄像事宜。以上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