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06:00  浏览次数:1155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电子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现就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预计2012年毕业的所有在籍硕士生和博士生。已经于去年或更早摄像但未按时毕业,推迟至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必重新摄像。
2、指定电子信息采集单位:由北京市教委指定的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
3、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
(1)集中采集时间和地点:2011年10月21日(周五)――2011年10月22日(周六)(上午8:45―12:00,下午1:00―4:30),各学院具体采集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2012届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时间顺序,地点在第九教学楼(九教)中心报告厅。(提示:为避免因个人采集造成学历信息错误而影响毕业证书上网的问题,若无特殊原因,请广大同学尽量采取集中信息采集方式
      (2)其它时间采集地点:如未在集中时间采集信息,请尽快自行到“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北京分社”进行信息采集,并将采集的照片整版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逸夫楼东808室),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发送至邮箱yjsjxh@jg.bjtu.edu.cn(邮件中同时注明学号与姓名),以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制作。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宣武门路口西南角四层),乘地铁在宣武门站下即可。
4、收费:15元/
人。
5、信息核对:研究生可于信息采集1个月后上网核对个人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

6、要求:

1)集中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按规定的时间段采集信息。
(2
)请研究生自觉排队,保持正常的秩序,严格按照现场填写的顺序号照相。
(3
)信息采集时,请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便于核对。
(4
)信息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请广大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听从摄影师的指导。
(5
)研究生务必正确认真填写本人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重要提示: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11〕6号文《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的最新要求,为确保学历、学位证书注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2011年开始,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电子照片的,将无法成功完成即时毕业电子注册、学位信息采集和提供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这一重大变化,认真严肃对待毕业电子摄像事宜。以上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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