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李寄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6月1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2060

2023年毕业季即将到来,为方便本校毕业且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同学存放行李,特将行李寄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寄存要求

由于空间有限,学校只为应届考取(保送)本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的本校本科毕业生、应届考取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本校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寄存行李,每名学生最多存放3件行李,请同学们尽量将行李打包在一起存放。

行李寄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存行李安排

1.行李保管时间从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17:00止。

2.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寄存行李。同学们需在规定时间内存放行李,逾期将不再办理。

3.存放地点:九教一层101、102阶梯教室。

4.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老师 

联系方式:座机 51683497  手机 13439390528

三、取行李安排

1.取行李时间:2023年8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未取的,视为遗弃,将作为废品进行处理。

2.取行李时请携带本人一卡通(旧版)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行李。

3.行李存放期间无法提前取出,请同学们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办理提取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寄存的行李需提前打包,行李寄存现场填写粘贴《物品存放单》,每张粘贴单上务必填好寄存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请勿寄存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贵重物品(电脑、手机、贵金属、现金等)及车票等物品。

2.寄存时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将行李放置在指定区域,现场工作人员不负责搬运行李,易碎、怕压物品请在包装箱上注明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