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通知
2019年02月21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7863

全体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 201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的博士研究生及学术型研究生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

2、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方式

1、按照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项目包括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三项,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2、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学”中增加“核准补”模块,研究生需自行上网补息。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全体研究生在综合教务系统20193412:00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补录相关信息。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可随时提交、修改数据,系统关闭后数据将不能再进行修改,校外可通过登录VPN访问教务系统。

2、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主要是为了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对个人所填信息负责。

3、因休学、出国、保留学籍等原因无法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的学生,请单独提交《补录信息数据机构》见附件,并于2019年2月22日前发邮件至yuanting@bjtu.edu.cn。


附件:补录信息数据结构

 

研究生科

20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