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报的通知
2020年03月2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341

2019年10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毕业生发放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因各方面原因未申报或未申报成功的2020届毕业生可进行补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0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可自愿申请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家庭为贫困家庭,且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必须为贫困家庭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2019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注:

Ø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Ø 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卡号(必须为工行),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预计8月左右)账户有效。

Ø 学院不用做公示,由学校统一公示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提交材料清单

只需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以“姓名+申请表”命名提交word版本

2.身份证原件正面照片(身份证号要清晰),以“姓名+身份证”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3.工行银行卡原件正面照片(卡号要清晰),以“姓名+银行卡”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4.承诺书需打印后手写身份证号并签名,如打印有困难,可手抄承诺书全文内容并签名。同时,将签字版承诺书拍照提交,“姓名+承诺书”命名,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5.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残疾家庭和特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照片,如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照片包括封皮、享受低保人的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年检日期、发证机关公章等信息,所有证件需在有效期内(需年审证件必须有年审日期),以“姓名+**证件”命名,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未显示在有效期内,可提供辅助材料:如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表网络截图加盖公章,银行发放记录,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等材料。

助学贷款学生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如学生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校无记录,需自行提供贷款合同证明

以上电子版材料,一名申请人的所有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6.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见附件3)。

7.《符合助学申报条件但未申报或未申报成功学生名单》(见附件4)。此名单为符合助学类型申请条件但第一批未申报或未申报成功学生名单,根据学校要求,请各学院确认学生本次是否申请,如放弃申请,请标明原因。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2020326周四)下午5:00前

提交方式:将经管学院电子版材料发至18120704@bjtu.edu.cn邮箱

特别说明:如毕业生确认申报但材料不能及时提供,可提前告知

联系人:梁妍娇  51682913


 

 

就业指导中心

2020324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4:符合助学申请条件但未申报或未申报成功学生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