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6097

关于2023年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根据《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2023年度项目工作。

一、选派内容

    “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分为出国访学基金和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基金两类。出国访学资助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行为期半年访学的费用;学术会议分地区按不同标准资助往返交通费用及宣读(口头报告)资助专项费用。

二、选拔程序

学生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排序后推荐。学校结合年度经费总额、各学院重点学科数、博士生规模、历年申报人数等指标,确定2023年出国访学基金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单位

拟资助人数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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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交通运输学院

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7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6

电气工程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软件学院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4

环境学院

1

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

3

合计

60

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基金没有名额限制,在年度预算经费额度内,按学生办理报销手续的顺序进行资助。

三、选拔标准

申请人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及科研创新潜力,出国访学研究生原则上应为2-3年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对于导师同时配套资助进行为期一年访学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学术会议资助要求论文已经被会议接收,且仅资助论文的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仅资助会议论文宣读(口头报告)专项费用。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申报通过校内网上申报系统进行。

2023年出国访学申报系统将于7月份开启,已获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资格的同学,不允许申报。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博士生以及预计2024年上半年出国的同学,均可以申请。

本年度出国访学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27日。计划本年度派出的同学要求于11月底前派出;计划次年派出的同学要求于2024年5月底前派出,无法按期派出的将不予资助。

本年度研究生出国访学项目资助采取“预算总量控制”的方式。学校按照派出顺序进行资助,如学校当年的预算经费总额使用完毕,之后派出研究生的资助经费在次年经费到账后进行资助。

国际学术会议全年接受申请,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前赴境外参会。无法按期派出的将不予资助。

五、申报要求

出国访学要求出具国外导师的邀请函、国内外导师联合培养计划(含出境期间国内培养环节安排)、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内导师提供配套资助的,还应出具国内导师资助证明复印件。未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包括六级、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外语面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国际学术会议要求出具会议邀请信及本人被会议接受的学术论文首页(第一作者),邀请信应当说明会议内容、往返时间、论文录用情况等。

六、其他

请各学院严把标准,保证选派质量,并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控以及对实施结果的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4日

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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