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研究生关于申报2017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2017年06月30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942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自2009年起对到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现学校启动2017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第二批申报工作,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相关政策,符合条件并需要申请的同学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SD502研究生科.具体政策参见附件《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bat365中文官网登录入口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