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管学院(不含MBA)自筹及委托培养的同学
2013年04月26日 信息来源:研究生科 浏览次数:3607

     2013年经管学院(不含MBA)自筹及委托培养的同学,请即刻到思东502领取协议,自筹一式两份(校方和学生本人),委托培养一式三份(校方、学生、单位)。要求自筹的同学直接签署本人姓名,个人留一份,学校留一份;委托培养的除个人签字外,还需要委托单位签字盖章后,个人单位各留一份,返回学校一份。 最晚5月底之前签署完毕。否则影响通知书的发放。 需要签署协议的为学费高于1.6万元的专业 审计、会计(专业)硕士、工程管理、公共管理 还有少数民族骨干和单考生。